2月9日,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人事公告。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    (第98号)
    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,根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,于2021年2月9日免去:
    郭京兰的烟台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。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    2021年2月9日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    (第99号)
    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,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,于2021年2月9日决定任命:
    牟树青、隋子林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    杨波为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。
    决定免去:
    季善亭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。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    2021年2月9日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    (第100号)
    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,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,于2021年2月9日任命:
    孙巍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    孙晓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    陈肖茜、李春玲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。
    免去:
    王莉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    徐永芹、王元令、徐功成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    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    2021年2月9日